浅唱和他的汉责 1:我们有什么资格评论浅唱和汉责?

评价已在圈子封神/封魔的汉责团队,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足够引起争议,矛盾集中于此:我们从未拍摄任何作品,如何有资格评论汉责或者浅唱?

这个问题无法回避,而我们甚至可以扩展它:谁有资格评价一位创作者以及她/他的作品?是另一位更优秀的创作者,还是观看者?又或者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评价一位创作者?
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从而为任何人(包括我)计划撰写的评论文章预先辩护,我们可以考虑创作的三种类型:

1. 第一类创作的目的,在于创作本身,创作者除了让它从无到有之外,别无其它目的,例如个人日记、实践记录,作者并不打算通过作品实现什么别的目的;

2. 第二类创作的目的,在于获得优胜,例如一篇考场作文,或者辩论稿、投标书,它参与了竞赛,创作者试图通过自己的作品击败其他同类作品;

3. 第三类创作的目的,在于公众欣赏或与之相关的商业行为,它被创作出来,也许是为了说服读者,也许是为了让读者付费订阅,总之,它的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观看、阅读,因此需要取悦读者。

任何人都不宜对第一类创作作出价值判断,即「好」与「不好」的判断。我们有时可以说某篇随笔、日记的内容是不符合事实的,或者说某些实践记录是剪切拼凑的,这是事实判断,掌握证据的人可以对任何作品作出事实判断;但如果创作者仅仅是为了创作而创作,并不试图击败同类作品,也不想着取悦读者获得订阅,那么说她/他的作品「好」与「不好」,是没有基础的:观看者只是恰好接触到这份作品,比偷窥者多了合理观看的理由而已。

显然,汉责的作品并不属于这个类型,它并不是浅唱或者汉责团队的个人或者集体实践记录,而对于真正的实践记录,在大部分氛围良好的论坛、群聊中,我也从未看见刻薄的评价,最不受欢迎的实践作品也只是无人讨论;对于勇于发布作品的创作者,大部分同好不会吝啬赞美之词。

对于第二类创作,专家通常能给出更好的见解,非专业人士的评价则通常不值一提。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认为我们不应该轻易评价汉责。确实,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拍出更好的作品,那么有什么资格说汉责的作品不好呢?

但这里有两个逻辑缺陷:

首先,汉责的作品不属于第二类型,它从未参与任何竞赛,创作目的也不是在同类作品中取得优胜,它甚至没有同类作品。在汉责的时代,或者稍早一些,同样流行的还有茉莉红花,但二者风格迥异,可以认为不属于相同类型,也没有竞争关系。如果不考虑茉莉红花确实标价出售的事实,那么它甚至应该属于第一类创作。也许有人批评我罔顾事实,毕竟茉莉红花确实标价出售了,但请注意,并没有多少人购买了茉莉红花作品,大多数人只是搜索资源并下载收藏而已,俗称「白嫖」,汉责的情况有所不同,下面会讨论。

其次,即便我们认为汉责属于第二类型,因而只有专家才能评论,那么请各位想想这个问题:在某场竞赛中,评委或者说专家,他们难道是通过这个比赛本身获得了评委/专家地位吗?并不是,评价者如果必须是专家,那么她/他的专家身份肯定是来自本次竞赛之外的理由,否则会得到这个荒谬结论:在竞赛决出胜负之前,无人有资格评判(那么如何决出胜负?);只有竞赛第一名才自动获得评价其他名次获得者的资格(如何判断它是第一名?)。

同样,认为汉责是SP视频创作的标杆,因而不受评价,这是自相矛盾的,因为汉责的这个标杆地位(如果真是如此的话)恰恰来自广泛的评价。

事实上,即便认为汉责属于第二类创作,圈内也并非没有专家可以评价它。我想我本人就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评价它的对话内容,而也会有其他多媒体处理、导演、剧本方面的专家可以评价汉责的各方面制作质量。这些都不需要我们真的拍过SP视频,正如体育裁判不一定是好的运动员。

其实,我想说的是,我们甚至不必在第二类作品中讨论汉责,因为读到这里,相信各位已经发现,汉责是明显的第三类创作,它创作的目的就是商业销售,为此汉责团队花费了大量精力在反盗版和营销,这远超过茉莉红花的商业化程度。此外,浅唱本人也偶尔(后期则是经常)说汉责的经营入不敷出,各项成本太高,订阅者和收入则不如预期,这说明汉责是有账本的,而且获取利润就是汉责作品的目的。

那么,难道我们可以认为观众没有资格评价第三类创作吗?第三类作品不正是为了观看者享受其中(并且付费订阅),才被创作出来的吗?如果观看者没有资格评价,那么我不知道谁有资格评价汉责了。须知第三类作品的优秀程度,正是通过订阅者数量和收入体现的,而它本身被创作的价值,也是通过这些数据实现的。

当然,大多数时候观众并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和评价标准,所以大部分受众较广的作品是褒贬不一的,也许赞扬者多一些,批评者少一些,也许是相反,这都正常:我一向认为只要有一位真心的赞美者、有一位享受其中的观看者,作品就是有价值的。但也需要注意,观众从来没有失去评价第三类作品的权利,哪怕很多时候我们甚至认为平均水平受众的品味过低,并为创作者感到不值,我们也无法阻止观众评价一部公开的、商业化的作品。

甚至在盗版泛滥后,非订阅者也自动具备了评价的资格,因为作品已经事实上进入公共领域、事实上成为免费作品了。历史上所有文化作品如果流传至今,都经历了这个过程,因此如果有创作者或者团队期望作品永远只让付费订阅者看到,这无疑是不切实际的。我相信汉责团队后期也逐渐接受了这个变化,不会为此感到遗憾了。

真正遗憾的是汉责逐渐停止更新,遗憾的是我们现在已经可以收集汉责全集。无论我对汉责曾有过怎样的评价(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对汉责有许多批评),从不否认它是圈子的一抹亮色;汉责之后再无汉责,也是我们这代人近些年感慨的内容之一。

但要如何让汉责在停止更新后继续活下去?我想前面说过的收集全集,就是一种抚慰,而评价与讨论则更是真诚的致敬。那些从未被提过名字的人像是从未活过,而汉责配得上被反复评价,圈内同好也配得上评价汉责;它本属于我们的时代,当所有人都已失去青春,那就是时候分享青春回忆了。

因此,请允许我继续评论浅唱和他的汉责,即便我们从未拍摄过更好的作品。又或许某一天,会有一位新的浅唱(或者是同一位但更好的浅唱)真的去拍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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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
  1. 可以更简化。
    以谁为「创作对象」则他有资格发起评论。即使你不会做大餐但你也可以评价某个餐厅不好吃;不会制作手机也可以评价某款手机不易于使用。评论者的个人技能点决定了他在某个方向评论所占的权重。善于做饭的人对餐厅的口味进行的评价更令人信服,而对室内设计有经验的人对餐厅的装潢进行的评价更令人信服。
    三类创作的评论资格归根结底就是为谁创作为谁负责的问题。I类不为了谁创作,因此谁也没有资格去评论(或者说作者并不需要关注任何的有关评论);II类为了评委创作,因此评委有资格去评论,并且这些评论会对作者产生影响;III类创作(如订阅制的创作)为了订阅者而创作,因此订阅者有资格去评论,但所有的订阅者都必然由圈友转化而来,如不为圈友则不会产生订阅者,因此圈友自然有资格去评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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